医改,咬定公益不放松
2009年01月15日 来源:人民日报
任何改革,都会有分歧,医改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医改始终伴随着不同观点的争论。医疗卫生是公益事业还是产业?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是什么关系?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发展道路在哪里?能否厘清这些问题,关系医改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保障。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政府不能缺位
医疗卫生既是公共产品,也是商业产品,具有公益和产业的双重属性。这种双重属性,增加了医疗卫生定位的复杂性。
3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走了不少弯路。教训之一就是,公益性让位于产业性,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没有得到应有体现。最突出的表现是,公共财政中的卫生投入比例逐年缩减。多年来,我国财政用于卫生的支出占GDP不到1%,公共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在世界各国中处在最低水平行列。200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11289亿元,其中政府支出占20.3%,社会支出占34.5%,居民个人支出占45.2%。居民看病主要靠自费,负担很重。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如果一个家庭总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了非生存必需支出(即家庭总支出减去食品支出)的30%,就意味着发生了“灾难性医疗支出”。照此估算,在我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有病不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公立医院实行鼓励创收、以药养医的政策,出现了过度商业化倾向。很多医院戴着“公立”的帽子,干着逐利的事情,大处方、滥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愈演愈烈。一些群众感叹:“医生不是为你看病,而是做生意”、“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
为什么公立医院的趋利冲动如此强烈?原因主要在于政府投入不足。目前,公立医院的补偿主要有三大来源:政府补贴、服务收费、药品批零差价。首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贴比例大幅下降。20世纪80年代,公立医院总收入中,来自财政拨款占30%左右,而现在则降到7%左右。其次,医疗服务收费偏低。过低的医疗服务收费,既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也不能补偿服务过程中消耗的成本支出。近几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每年亏损约300亿元,不得不靠多卖药来维持生存。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这意味着,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领域,政府理应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如果公民的健康需求表现为“缺乏支付能力而又必须满足的需求”,政府有义务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予以解决,这就是公益性的主要体现。
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办,不能排斥市场机制
医改应坚持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关于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人民群众之所以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满意,根源在于我们把经济领域的规则搬到了社会领域,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搬到了卫生体制改革,导致了“过度市场化”。因此,新医改必须坚持政府主导。
另一种观点认为,医疗卫生领域的问题不是因为“过度市场化”,而是因为没有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医疗卫生体制。
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既有政府缺位的问题,也有政府越位的问题;既有市场化过度的问题,也有市场化不足的问题;既有迷信和崇拜市场机制的问题,也有违背和扭曲市场机制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例如,我国公立医院拥有全国90%以上的医疗资源,形成了高度垄断的局面。而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行业,门槛苛刻,障碍重重。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习惯于用所有制划分医疗机构性质,社会资本只能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能申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时,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医保定点等方面,私立医院无法享受公立医院所享受的待遇。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
又如,作为公立医院,本应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但是,在以药养医的政策导向下,很多医院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把创收作为考核指标,让医生多收多得。于是,医生往往诱导医疗消费,让患者无限增加医疗支出。这就扭曲了市场经济规律。
医疗卫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30年来,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积弊不少,最突出的问题,是政府把本该承担的很多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推给了市场,让市场的“手”指挥着医疗卫生的“腿”,公立医院变成了“商场”,医疗卫生行业价值扭曲。新医改之所以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就是为了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