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绩效改革看医疗卫生机构的“吃皇粮”
2009年09月15日 来源:重庆新闻网
“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09年10月起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明年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吃皇粮”要有必要的制度约束。国家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确保医疗卫生事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惠及患者利益的好事情,欲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但是,基层医卫机构“吃皇粮”的做法如果没有相关约束和激励政策,就会失去效率,也会影响服务质量。政策的制定,要有配套的制度约束。希望卫生部拟定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确保患者利益,别让绩效工资的“皇粮”养了穿白褂的懒汉。
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要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遏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合理的趋利行为,严禁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在绩效工资改革中,确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尤为重要,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居民满意度”四项指标中,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很难有量化的指标,干得好和坏很难衡量,要有严谨的方法来调查“居民满意度”, 采取“问卷、打分器、家访、随机抽样、与患者座谈” 等多种方式征求民意,提高四项指标质量,避免“干多干好一个样,排排座吃果果”的大锅饭倾向,把四项指标的考核以“官评+民评”相结合,面向社会,公诸于民。
在医疗卫生改革中,实现社区全科医生与辖区内的居民签订健康管理合同的管理制度,成为居民真正的“家庭医生”。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将按照“家庭医生”服务的合同人数,合同约定的落实情况来考核发放。倡导送医上门就诊,上门治疗,上门护理,让老年患者足不出户,电话订医。倡导新的“赤脚医生”,送医下乡进村入户,医系农民。城乡居民如果觉得全科医生服务不好或水平不行,可以解除“合同”,改跟别的全科医生及护士签约,以增加医护人员的紧迫感,让国家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的绩效工资“皇粮”切实促进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