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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2009年02月17日 来源:福建省卫生厅

在2月14日召开的2009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平指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和评价的核心内容和永恒主题。今年要围绕“加强监管、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控制费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好各项医政工作。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医院评价和评审为抓手,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行风以及医药费用控制等内容,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或单项检查评估,重点加强对县级医院的评价工作,切实提高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要探索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省和设区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强化专家队伍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监督检查的作用。开展医疗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医疗、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重大医疗纠纷等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明确院长是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医疗风险。

三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血站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医疗资源,明确不同级别医院的功能和任务。加强医疗机构的准入和审批管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合理配备护士人力资源,稳定护士队伍。继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保证血液安全。

四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监管力度。组织制定肿瘤辅助用药指导原则,对医疗机构执行抗菌药物和肿瘤辅助用药指导原则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重点药物情况实施监控。

五要做好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继续开展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工作,完善控制指标,落实奖惩政策,努力实现全省医药费用增长幅度不高于2008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