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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2009年02月19日 来源:上海市卫生局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

近日,卫生部下发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和《推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为贯彻实施卫生部文件要求,做好本市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并全面推进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实施。

一、认真学习,加强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颁发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的具体举措。卫生部组织专家历经二年研究,下发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提出了考核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工作效率、管理能力、管理成本和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工作进行分析、判断与评价,客观和科学地评价区域和机构工作落实程度、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满意度,从而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强化和促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基本公共卫生的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和开展机构内全员的培训。要求全面掌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评估指标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及其内涵,熟悉绩效评估标准、评估内容及其要点、相关指标定义、计算公式、资料收集与核查方法、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评估量表的使用。

二、明确职责,组织落实妇幼待萍、赵蓉、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本市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市卫生局成立“上海市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对本市疾控和妇幼等工作规划、计划等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各项干预措施进行效益和效果的分析评价。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落实辖区内公共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培训和实施工作。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要落实绩效考核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抽调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有较丰富管理和实践经验,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作为绩效考核工作技术骨干,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各项日常业务工作的绩效考核,并做好资料积累工作。

三、制订计划,扎实推进2009年1月,市卫生局完成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首轮培训工作。

2009年2月,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区县疾控工作考核指标评定标准和本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疾控精神卫生、眼病防治和口腔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009年3月,市卫生局完成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第二轮培训工作。

2009年4月,区县完成辖区内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人员培训,各专业机构完成本单位全员培训和首轮摸底自评工作。 2009年7月起至2010年6月底,本市将组织对19个区县疾控工作进行第一轮绩效考核。各区县可根据准备情况,向市卫生局申请实施绩效考核。

2009年年底之前,申请并接受卫生部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绩效考核。市卫生局完成对市级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疾控精神卫生、眼病防治和口腔病防治等专业机构的绩效考核。

《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68)、《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推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5号),请到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或上海市卫生局网站www.smhb.gov.cn下载。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