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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9年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09年02月23日 来源:河南省卫生厅

2009年河南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工作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医疗服务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我省经济发展。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一)加强建设,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加快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各级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加强省级卫生监督员师资培训和卫生监督员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指导,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

二、加强医疗执法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一)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督办工作。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

(二)加强司法解释宣传,督促基层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和培训,做好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三)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建立有效治理措施。认真分析当前无证行医存在的原因和面临的形势,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监管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医疗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四)加大卫生监督员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执法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各地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三、完善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一)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统筹协调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制定发布综合协调机制有关配套制度,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公布机制。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力量,提高综合监督能力。

(二)做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推进《乳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实施工作,依法履行职责。

(三)做好食品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大力提高食品污染物检测能力。根据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要求,建立以省级卫生检验评估机构为中心、省辖市级卫生检验评估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提高检测能力,扩大监测范围。

(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收集、分析食品污染物监测信息,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六)综合利用食源性疾病症状监测数据,综合分析食源性疾病危害因素和症状监测信息,进一步完善食品危害因素的预警机制。

(七)做好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工作。组织起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案件查处能力。

(八)组织协调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开展对各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应急准备和预防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落实地方责任。

(九)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按照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制度。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7年版)》,在餐饮业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力度,提高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做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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