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
2008年12月11日 来源:卫生部

(资料图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原卫生部部属医科大学,部属(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扎实推进“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本次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医疗机构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活动重点是按照我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2008-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及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有关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安全自查。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医疗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的督导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09年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部医政司。我部将适时对各省(区、市)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现将《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政司 陈 虎
联系电话:010-68792731
传 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配合开展2008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通过开展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促进医疗机构深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
二、活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
三、活动原则
(一)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与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相结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
(二)医院自查与卫生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医院对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及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有关要求,自查医疗安全薄弱环节和有关要求落实情况。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医院医疗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卫生部适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疗安全意识。
2.落实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
3.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4.有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
5.有明确的患者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
6.医院有健全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有专门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并能够落实;有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分解到科室与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