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护理教育管理标准

2010年07月26日 中国护理网

1、明确责任,实行护理部教育学术组和科室教学组二级管理责任条例。

2、建立健全临床护理教育管理制度,有长期、短期教育规划。

3、临床护理教育管理包括:新护士的岗前培训、护士规范化培训、继续护理学教育、护生临床教学、进修生的临床培训。

4、根据不同培训要求有相应的培训计划、内容、方法并实施。

5、实行学分制累积管理,教育对象每年参加认可的护理教育活动不得少于25分。

6、有完善的考核和评价标准,达到计算机管理。

7、不同层次的护理人员,能达到《卫生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护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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