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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维权:医疗改革倒逼护理管理立法
2008年10月23日 中护网

  此前不久,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出台的《全国卫生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以及在全国开展的护士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有关情况。


  由于北京9家大医院已经启动了护理员制度试点,护理员由医院统一管理、调配,将逐步取代护工,遭到大众热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强调,卫生部对北京试点寄予厚望,认为进行护工改为护理员的试点,其目的就是探索医疗机构如何加强对护工的管理,通过对护理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使护理工作更加规范,将其纳入整个医院的医疗护理管理中。业界同时也对自1985年开始酝酿起草的《护士法》,至今尚未出台,表示了期待。


  “重医轻护”致法律慎重出台


  有“护士法提案第一人”之称的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整形外科主任汪春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北京启动护理员制度是一种新的尝试,是医疗护理管理迈出的一大步。


  卫生部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拥有护士139万人,2005至2006年,中国内地共增加9万护士,是护士数量增长最快的两年,我国医生的数量则达到了200多万人,医护比为1:0.61,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2.7,护士配置严重不足。


  汪春兰对此深有体会,她强调应该让不了解护理工作的人下基层来考察,在省市级医院,白班护士平均每人负责15至20位病人,公休日、节假日和夜班护士平均每人要护理四五十位病人,还有一些医院轻视护理工作,使得本应由护士做的生活护理只好由病人家属代劳,或由护工承担部分技术护理工作,护理是一门独立学科,并不应该独立于诊疗活动以外的系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认为此种现象的发生,是一种至今也没有办法中和的矛盾,正由如此,法律的出台才显得颇为慎重,它的根源显然是受到了“重医轻护”的传统观念影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将目标紧紧盯在能给医院带来效益的医生和设备上,没有将更多的优惠政策倾斜到一线的护理人员身上,提高她们的待遇,此种法不仅阻碍了护理发展,也影响了基层医院的发展。这些现象的实际存在,制约了法律出台的速度,“法不出来”之说并不是无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