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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运动处方
2008年07月25日 中护网

  

  整复、固定、功能锻炼是治疗骨折的三个基本原则。整复和固定为骨和关节损伤的愈合创造了条件,功能锻炼加速了创伤的愈合,促进功能的恢复。由于四肢骨折经过复位、固定或手术后,要达到临床愈合一般需一至数月。


  在此期间,患肢需要局部持续固定,正常运动受到限制。这种固定会影响伤肢局部血液、淋巴循环和各组织代谢,引起废用性萎缩;关节周围的纤维组织失去运动牵伸而缩短,加上关节内外疤痕粘连,导致关节挛缩;骨骼脱钙疏松,骨痴形成缓慢,导致骨折愈合延缓,愈合后遗较多的功能障碍,严重时,造成残疾。因为骨折妨碍正常活动,使心肺等内脏功能减弱,血流缓慢,代谢降低,特别在年老体弱的伤员长期卧床时,因肺部淤血产生积坠性肺炎。排尿不畅引起尿路感染,臀部及背部持续受压引起褥疮,静脉血流缓慢可导致血栓形成,骨质稀疏时尿钙浓度增高可引起尿路结石。这些情况,使病情复杂化,甚至危及生命。此外,久病可导致病人精神抑郁、思想负担重、悲观。


  长期制动与卧床所引起的一系列生理、心理变化,只能通过及时、适当的体育康复措施才能得以改善。


  四肢骨折后的康复治疗可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期的体育康复


  骨折经复位、固定或牵引3天左右,损伤反应开始消退,肿胀、疼痛减轻,全身情况稳定,骨折处于愈合过程之中此时应及早开始医疗休育治疗。


  (一)体育康复的基本作用


  1、肌肉收缩能促进局部血液淋巴循环;肌肉收缩所产生的生物电有助于钙离子沉积于骨骼,促进骨愈合,防止骨脱钙。


  2、维持一定的肌肉收缩运动,防止废用性肌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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