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护主站 > 教育频道 > 护理培训 > 营养师培训 > 正文

营养师相关证书问题答疑

2009年12月29日 来源:中护网

1:目前有哪些营养师相关证书?

1.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部颁发,从业证书,与职称并轨,相当于工程师级别,是国家对个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权威认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

2. 公共营养师岗位培训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证明参加了培训,目前国家规定必须得经过一定学时的培训,才可报考职业资格考试 ,岗位培训证书,证明了拥有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含金量不高。

3. 公共营养师行业证书: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行业内认可,含金量不高。

4.临床营养师认证:卫生部颁发的证书,临床营养师指在医院里为已经生病的患者提供营养指导、提供营养治疗方案,从业人员必需是医学院营养系毕业。

2: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作用?

劳部发〔1994〕98号(1994年2月22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学识、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依法独立开业的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和兑现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

已开始正式实施的《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是法律对职业准入的强制性规定,意味着今后一些特定职业工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和职业生涯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引导,可以调动劳动者学习技术技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发展提高。整个证书体系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层次。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国家主管部门是什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实施项目清理的规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批准和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列为两个行政许可项目,发证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由原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国家职业名称,列入国家职业大典,确立国家职业标准,建立国家考试大纲和题库,组织国家统一考试。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卷中包含职业道德和基础知识,一般为客观题;操作技能考核一般为主观题;二级(技师级)以上,还需进行综合评审和论文答辩,根据鉴定方案,综合评审的形式可为书面或口头的论文评审或其他形式。两门都达60分以上,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