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制护士,是伴随着医改进程在医疗机构护理队伍中出现的新群体。在实行聘任制成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的大背景下,这个群体在医疗机构中的规模越来越大,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在许多医疗机构,合同制护士和在编护士都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我国解放后首部护士护理工作法规《护士条例》从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护士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于目前很多医院存在的合同制护士与正式编制护士同工不同酬的突出问题,条例给予了明确规定两者要实行同工同酬。
在全国公务员和教育系统工资做出重大调整后,在编教师的工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可是我们这些不在编老师的工资却迟迟不见变化--忘了说,在编教工的工资是国家财政拨款,而不在编教职工的工资都是学校自己发放。面对老师们的质疑【详细】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同时规范事业单位创收收入,重点是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将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缩小不合理【详细】